廠房車間和倉庫內是不能住人的,就算廠房車間和住人的地方(員工集體宿舍)不在同一層,但在同一棟廠房內,也是不允許的。簡單來說,就是廠房和宿舍不能在同一棟建筑物內。但廠房配套的宿舍樓就是專用于給工廠工人居住的,可以住人。
現在消防、安監對于廠房安全問題查的特別嚴,并且安監對于廠房出租方有嚴格的要求:廠房宿舍樓一樓出租是不能做工廠生產或作為倉庫來使用,只能作為純辦公來出租。
很多工業園區的廠房宿舍一樓要么就是低價出租給純辦公的企業,要么只能空置在那里。這就是導致廠房宿舍樓一樓空置的根本原因所在。
如果在廠房車間或倉庫內住人被相關消防、安監部門查到了,那么企業會被責令停產停業,且還會被處以一定的罰款。
廠房不能住人的法律依據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 第十九條 生產、儲存、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不得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,并應當與居住場所保持安全距離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第六十一條 生產、儲存、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,或者未與居住場所保持安全距離的,責令停產停業,并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。